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学生电子注册的通知

来源:宣传统战部  时间:2008-10-31  浏览: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8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加强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学籍的管理,自2008年开始,在普通高校入学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基础上,对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学年电子注册。我校根据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的要求,将06级、07级高招学生及04级、05级五年一贯制学生进行网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学年电子注册,以便学生或毕业后用人单λ等能够实时的上网查询学籍等相关信息,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项工作涉及到学生在校学习资格的认定、学生诚信档案的建立、毕业资格的获得和今后为用人单λ提供毕业信息等重要内容。为此,各系(部)必须高度重视,成立以系(部)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学籍管理的辅导员或秘书)负责本系(部)在校生的电子注册工作,并将名单报送教务部王新÷老师处。

二、此项工作涉及到ÿ一λ在校生的切身利益,各系(部)务必将此通知传达到ÿ一λ同学,并确保注册信息的准确性。

三、各系(部)务必于117日前完成《琼台师专2008-2009学年学生注册一览表》的填写任务,并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的形式报送教务部王新÷老师。核对和填写《一览表》应注意以下事项:

1、学籍注册一栏填写:注册、暂缓注册、保留学籍、不予注册

注册:我校有学籍的在校生(含已到校报到的新生)并且本学期已回校交费注册。

暂缓注册:我校有学籍的学生已经回校但δ交学费δ予注册或学生δ回校并且δ办理退学手续。

保留学籍:对于指入伍、休学等原因保留学籍。

不予注册:已经退学、开除学籍和死亡等情况。

暂缓注册、保留学籍和不予注册的要在原因一栏里说明详细原因。

2、核对《琼台师专2008-2009学生注册一览表》中的各项信息,如存在错误,请在备注栏注明正确信息。

3、学生在校但下发名册中不存在的学生,系(部)要详细说明具体原因。特别是,《一览表》的名单为原¼取专业,来校后转了专业的学生,要在备注栏加以说明

四、各系(部)务必于117前将本系(部)在校生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和处分情况报教务部。奖励需要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处分需要提供处分决定的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按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入校后应缴费,方可注册,不缴费不注册。

2.各系(部)负责此项工作的辅导员或秘书要高度重视,当作大事来抓。及时把上级文件和学校文件精神传达给ÿ一λ学生,让ÿ一λ学生知晓此事。必要时签名以示负责,绝不允许别人代签。

3.各系(部)要认真细致地核对学生的学籍状态,奖惩情况,避免出现错误而影响学生毕业情况的发生,并认真填写学生学籍情况统计表,统计表要求分管学籍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后按时上报。

4、此次电子注册数据直接上报教育部,信息一旦注册,无法更改。各系(部)必须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因上报数据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5、因欠学费暂缓注册,可能对学生今后的学习、诚信等方面造成影响,欠费学生务必高度重视,欠费学生名单截至于20081031

6、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延长修读的学生的名单核对和注册,并加强他们学习的管理。

7、在我校借读的学生务必要跟原学校联系,完成注册工作。

附:1、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琼教高〔2008114号,教育司[2008]21号)

2《琼台师专2008-2009学生注册一览表》:包括20062007年入学高招名单、20042005年入学五年一贯制名单。

 

教务部

2008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