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预告

关于申报2023年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来源:宣传统战部  时间:2023-03-07  浏览: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就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战略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推出一批与高质量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匹配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加快建设自贸港核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提供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导向

(一)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研究要侧重应用性、对策性、创 新性研究,突出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 相关研究领域新的进展,注重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理论 和现实问题研究,着力推出一批有社会影响、理论深度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

1.围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充分阐释党的二十大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等方面研究选题;

2.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 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选题;

3.围绕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从完善党的自我革 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方面研究选题;

4.围绕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新 海口,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战略地位,全面落实“一本 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海口落地见效等方面研究选题;

5.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国 家重大创新理论以及新海口建设重大现实问题,加快推进扩权强区改革,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建设,提升城市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推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完善经济高 质量发展机制,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研究选题;

6.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研究选题;

7.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造清廉政府,建设清廉海口等方面研究选题;

8.围绕海口历史文化、区域特点,突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红色 文化、廉洁文化、海洋文化、民俗文化、南洋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利用等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前沿的研究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急需的、关心的社科理论知识和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研究选题。

(二)重点项目选题侧重于加快推进扩权强区改革,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建设,提升城市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推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完善经济高质量发展机制,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研究选题。

三、课题设计

(一)课题类别:社科规划课题(年度课题)分重点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

(二)资助额度:重点研究项目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2.5万元;一般研究项目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1万元;自筹项目一般不提供资助经费,但可参加每两年一次的优秀社科成果评奖。

(三)最终成果形式:社科规划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6个月,要求1篇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1份1500 —3000字左右的《成果要报》,经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与查重报告一并提交市社科联,查重率不得高于15%。

四、资助课题立项比例

重点项目立项比例为:大专院校课题立项占比50%,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课题立项占比50%;一般项目立项比例为:大专院校课题立项占比80%,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课题立项占比20%。

五、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项其他课题的申请。其他人员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能参与两项课题的申请。近三年内被撤项的市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二)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1份)。《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5份)《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直接登录“海口社科”网站进行查询、下载或到海口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办公室索取。《申请书》《论证活页》均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

(三)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资助的,必须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四)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五)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止,逾期不予接收申报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不接收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

联系人:尚老师     电话:65735009

邮箱: keyan@mail.qtnu.edu.cn

附件:(见校内OA)

1.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2.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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