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预告

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琼台科研〔2023〕10号)

来源:宣传统战部  时间:2023-02-28  浏览: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文化和旅游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 2023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即将开始申报。现将 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 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 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 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 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 体系建设,着力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促进新时代文化艺术高 量发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申报人要认真阅读


2023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见附 件) ,聚焦事关党和国家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 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聚 焦促进新时代艺术高质量发展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 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二、 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要体现鲜明的 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 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 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 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 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文化艺 术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 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 (含)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 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 (含) 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 年龄不得超过 35 周岁 (1988 年 3 月 31 日后出生) 。 申请 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 则视为违规申报。 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 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 能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


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文化和旅游部 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四、《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 (带*号) 和方向性条目 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 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 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 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 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 申请人可根据《课 指南》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 (包括 重点项目) 。 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 申报的选题在评审 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 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五、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西部项目,对边远贫困地区 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研究项目给予一定倾斜。西 部项目不专门申报,从西部地区研究人员申报的项目中评审 产生。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 35 万元,一 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 20 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 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 经费预算。

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 论研究一般为 3—5 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 2—3 年。

七、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


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3 年度国家社会科 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 课题负责人同年 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 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 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 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 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2)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 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 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结项证书标 注日期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之前的,或在 3 月 31 日前已向 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 以各地中级管理单位寄出结项材料时间为准) 。(3) 申请国 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 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 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 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4) 申请 2023 年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5) 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 避前述 (1) — (4) 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 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 凡在内 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 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 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


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 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请时 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 (出站报告) 的联系和区别, 申 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 (出站报告) 原件。(8) 不得 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 金艺术学项目。(9) 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名 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 助字样(10) 预期成果需达到国家级项目应有体量。

八、2023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 申报。请申请人登录申报管理系统 (系统路径为:文化和 游部网站主页→政务服务→ 办事大厅→ 全国艺术科学规 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 材料

各单位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 3 月 20 日前下午 18:00 前通过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于 3 月 21 日下午 18:00 前发到科研处邮 箱:keyan@mail.qtnu.edu.cn

九、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 干意见》, 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 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 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 5 年内申报资格; 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 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 年内不得申报国家


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 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 用记录。

十、所有申报项目将通过资格审查、同行专家通讯初评 和复评等程序。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全国艺术科 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本通知的规定进行。同行专家通讯 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 4000 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 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审结果在文化和旅游部门户网站及 相关媒体公示 7 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项目下达立项通知 书。

十一、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 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 预期成果一致;如课题获准立项,申报系统生成的《申报书》 为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 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 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填报论证材料中 予以说明。

十二、除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及共建院校外,国家社 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 3 级申报制度。各单位科研管理 部门作为初级管理单位,要做好申报组织及申报材料的审核


把关工作,根据本通知及有关规定严格审核《申报书》的所 有栏目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 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通过申报系统签署 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

各省 (区、市) 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文化和 旅游厅 (局) 艺术科研管理部门作为中级管理单位,受理 行政辖区内的课题申报。 中级管理单位要加强组织和指导, 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要认真负责地做 好帐号管理、项目审核提交、名单报送等工作,确保网上申 按期完成。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中国艺术科技 研究所承担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 办公室不直接受理申报。

十三、课题申报相关文件材料,包括《2023 年度国家社 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全国艺 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等,可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 或申报系统主页上查询、下载。

附件:

1 2023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 目课题指 .doc

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3、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4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项目汇编.xlsx



联系人: 尚老师    电话:65735009




                                                    科研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