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的通知

来源:宣传统战部  时间:2007-11-13  浏览:

 

为了做好2007年“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放工作,请我校持有《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在20071月前未满18周岁[19881(1)后出生]的聘用人员,1120前持有效证明到琼台校区工会办公室登记。有效证明包括:1、《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原有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情况证明;3、配偶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情况证明。
我校在编工作人员,其未满18周岁子女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将于12月份转入个人工资帐户,请查收。
 
琼台师专教工会
200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