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关于举办暑假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宣传统战部  时间:2013-06-14  浏览:

 为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多途径、多元化开展幼儿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尽快为发展学前教育提供合格、优质师资,切实加强幼师、园长、保育员持证上岗制度。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将在暑假举办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幼儿园保育员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培训班

1、培训对象:

1)、具有高中(中专)文化程度、有志于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者。

2)、不具备幼师专业合格学历的现任或拟任幼儿园教师(含师范类和非师范毕业生)。

2、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课程:针对《纲要》要求,全面学习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技能知识,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生理健康与卫生》、《艺术领域教学法》、《社会领域教学法》、《健康领域教学法》、《科学领域教学法》、《语言领域教学法》、《幼儿文学》等课程。

3、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和在岗自学实践、相互交流等方式培训

4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376-7月29

培训地点:府城校区体艺馆

5、考核、发证要求

学员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由海南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验印,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颁发《海南省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培训合格证》。

6、收费及食宿安排

参加培训的学员ÿ人收培训费1200元,食宿自理。

二、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

1、培训对象

尚δ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现任或拟任幼儿园正、副园长(含各级各类幼儿园)以及需要学习的幼教专干等。

2、培训内容

培训教材:使用由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编写、北师大出版社出版的全国幼儿园园长培训教材:《幼儿园教育》、《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幼儿园管理》及相关专题讲座。

3、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在岗研修、撰写专题论文等培训形式。

4、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集中培训时间:76-7月12;第二阶段在岗研修,撰写专题论文,时间:7月137月20

培训地点:府城校区远程教育中心二¥

5、考核、发证要求

凡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坚持参加各阶段的面授、自学和在岗研修活动。在集中面授期间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不得缺勤;在岗自学期间必须按照任课教师的安排,完成指定书目的阅读,做好读书笔记,完成作业、论文,并做好考试科目的复习准备,认真参加考试。学习结束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颁发由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核发的《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6、收费及食宿安排

参加培训的学员ÿ人收培训费900元,食宿自理。

 三、幼儿园保育员素质培训班

  1、培训对象

1)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志于从事幼儿园保育工作者。

2)、不具备幼儿保育专业的各类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现任或拟任幼儿园保育员(含师范类和非师范毕业生)。

2、培训课程

   培训课程包括幼儿园职业道德与守则、婴幼儿生理卫生与营养保健、常见病及传染病防治基础、婴幼儿安全与一日生活管理等课程。

3、培训时间76-7月12

4、培训地点府城校区远程教育中心一¥

5、考核、发证要求

凡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坚持参加各阶段的面授、自学和在岗研修活动。在集中面授期间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不得缺勤;学习结束后,通过考核者,由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验印,由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颁发的《幼儿园保育员素质培训合格证书》。

6、收费及食宿安排

参加培训的学员ÿ人收培训费650元,食宿自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622623

2、报名地点:琼台师范学校府城校区电教中心二¥财务处。(琼山区府城镇中山·8号)

3、本次举办的培训班计划招收幼儿园教师200人、园长200人。保育员(200人,若报名δ满60人不开班,退还学费)先到先报,报满为止。

   4、联系电话:089865894455    

                

 

       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