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4年考核招聘基建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宣传统战部  时间:2014-04-24  浏览: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隶属海南省教育厅直属副厅级事业单λ,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λ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学校计划在2014年考核招聘基建管理专业技术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Υ法、Υ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λ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λ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及工作单λ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Υ法、Υ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δ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事业单λ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λ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中规定不具备报名资格情况者;

6)Υ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λ的。

(二)岗λ条件

土木工程或建筑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含5年)的工作经历。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从上级部门批准招聘计划之日起在海南省政府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省教育厅网及校园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学校不受理邮寄报名材料。应聘者在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上(http://www.qttc.edu.cn/)下载填写《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λ证、职称材料、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ren915@163.com,或将相关证件复印件送至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410室。面试前核验原件。

2.报名时间

从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受理报名,1个月满后如û有符合岗λ要求的报名人员,报名时间再顺延1个月

3.报名地点

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41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573508013098923646

电子邮箱:ren915@163.com

联系人:陈老师。

    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δ被聘用者材料不退还。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顺延后仍û有符合岗λ条件的应聘人员,则取消该岗λ招聘计划。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将公布于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上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λ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核

1.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包括三部分,分别为:基本情况、教科研业绩、面试,量化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基本情况和教科研业绩最高得分分别为20分和10分,面试满分为7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含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不能低于42分,低于42分为不合格。

ÿ个岗λ按照1:1的比例,根据量化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提出拟考察体检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δ形成竞争的,须在合格分数线上,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量化考核成绩在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布。

    2.考察。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¼用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该岗λ量化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

根据量化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学校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按规定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公示期满,û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λ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λ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λ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λ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三、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898-65735083

 

附件: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4423

http://nic.qttc.edu.cn/gonggao/uploads/school/files/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核应聘人员登记表.doc